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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係誤工費計算方面的解釋是什麼?

欄目: 工傷賠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3.16W

最高人民法院關係誤工費計算方面的解釋是什麼?

我們身邊有關誤工費方面的問題是有很多的,只要是我們因爲他人發生意外導致了我們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的話我們就可以向對方索要誤工費。誤工費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非常的重要。那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誤工費的計算方法解釋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時間

誤工時間分爲非持續性與持續性兩種。非持續性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證明確定。持續性誤工的時間應計算到定殘日前一天。即受傷耽誤工作之日起到定殘日前一天。定殘之後賠償殘疾賠償金即不再賠償誤工費。如果受害人在治療過程中死亡的,誤工時間從侵權行爲開始起計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時止。

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是醫療機構關於治療情況的證明,比如出院小結,能證明住院多久,住院時間就是誤工時間,或者是醫囑確定的休息時間也是誤工時間,或者是醫院診斷已經治癒的時間。

需提供的證據

受害人應當向法院提供其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來證明其因受傷害而誤工的時間,例如受害人可以提供其前往門診就診的掛號單、病歷、住院記錄以及醫療機構出具的要求在家休養的證明等來證明在多長的時間內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與勞動,法院對受害人提供的這些證據應當進行審查

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爲: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於誤工費的計算方法問題的答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就你來信中所提的問題,主要涉及到誤工費的計算方法,根據《侵權責任法》和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誤工費賠償的是受害人因治療期間所產生的誤工損失。如果誤工期間僅計算工作日,則應以工作日的工資收入爲標準;如果誤工期間包括休息日,則應以包括休息日在內的平均工資爲標準。

對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誤工費計算方面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是一般情況下是按照我們大家的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對於誤工費有的時候是發生在自由職業者身上的,這樣的情況是需要提供收入證明,或者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