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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被辭退未滿一個月怎麼補償?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4.82K

一、沒簽合同被辭退未滿一個月怎麼補償?

沒簽合同被辭退未滿一個月怎麼補償?

在入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不是違法的,只在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即可,未超過一個月,那麼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得不到賠償支援的。在試用期期間,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是無故辭退的話,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關鍵點在是否能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有則無賠償,無證據,則需要賠償。如果單位無故辭退,員工最多可以拿到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

二、員工被無故辭退後怎麼維權?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1、首先可以雙方協商。勞動專爭議發生後屬,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2、如果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如果這兩種方式還沒有解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提出仲裁申請,應當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仲裁委會受理後,會進行開庭審理,如果雙方同意調解,仲裁委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會根據開庭審理情況對勞動者的仲裁請求進行裁決。

5、如果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5、除了以上幾種途徑,勞動者也可以透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投訴的方式進行維權。

綜上所述,新員工入職後,往往會有一個試用期,在一個月內單位沒有和其簽訂勞動合同並不違法,如果是因爲員工試用不合格辭退,則無需補償。單位無故辭退的話,員工可以主張賠償,由於入職不滿半年,這種情況賠償標準是一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