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買房如果明確表示是對子女一方的贈與,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則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