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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離婚可以要求補償情形包括什麼?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65W
孕婦離婚可以要求補償情形包括什麼?
律師解析:孕婦離婚可以要求補償情形包括: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事實上,女方得到賠償不是因爲在懷孕期間,而是因爲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