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時什麼情況可以要求補償

欄目: 離婚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9W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該條規定是關於離婚時的經濟補償的規定,體現了法律對於家務勞動價值的肯定。當夫妻雙方對婚後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有約定時,一般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使雙方約定婚後各自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離婚時什麼情況可以要求補償

但是,夫妻作爲共同生活的倫理實體,應當雙方共同承擔撫養子女、照料老人的義務,夫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應當相互扶助,對於對方的工作、學習也應提供相應的協助。當夫妻雙方明確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時,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如果一方因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則在離婚時其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至於如何補償的多少問題,應由雙方協議。如果另一方不予補償,或雙方在補償的方式、數額等問題上發生爭議,可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應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人民法院應根據婚姻當事人結婚時間的長短、家務勞動的強度和持續時間、給對方提供幫助的多少等因素綜合確定補償數額、方式等。當然,請求補償權是一項民事權利,當事人有權利行使也有權利放棄;當事人自願放棄的,法律並不對其加以干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