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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麼樣的?

欄目: 破產清算 / 發佈於: / 人氣:4.03K

一、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麼樣的?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程序是怎麼樣的?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程序具體如下:

1、由公司股東會做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2、股東會做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製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3個月後,製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製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報股東確認。

二、企業破產清算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企業破產清算的清償順序是: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2、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補償金;

3、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4、普通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不管是由於什麼原因破產,都需要按照《企業破產法》的順序清償企業債務。對於即將破產企業的債權人來說,需要按照規定向法院申報債權,對於不申報債權,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請求通常並不能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