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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透過應交稅費科目覈算的有

欄目: 工商稅務 / 發佈於: / 人氣:2.27W

一、應交增值稅:
1、一般納稅企業: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
2、小規模納稅企業: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定“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再“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設定專欄。
二、應交消費稅:
應交消費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應交營業稅。
四、應交所得稅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五、其他應交稅費:
含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爲),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爲,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爲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第七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檔案規定,以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的增值稅納稅人,其取得的全部增值稅應稅收入、消費稅應稅收入,均可以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

應透過應交稅費科目覈算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