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需要經過房東同意,否則將構成無權處分行爲,其轉租行爲的有效還是無效就限於待定狀態,只有獲得出租人的事後同意或是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該轉租行爲纔可以被認可爲有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