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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交了定金能退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小產權房交了定金能退嗎?

一、小產權房交了定金能退嗎

小產權房買賣是不合法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所以,買小產權房交的定金,如果不想買了,是可以要回來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購房者是可以向開發商要回定金的情形

1、在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不論雙方是簽訂《認購協議》,也不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已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須對此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定金外,還應該賠償購房者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3、在開發商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只約定了購房者拒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便無權要求退還所交付定金,購房者則可以該約定有失公平爲由,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約定,要求開發商退還所支付現金;

4、如果是開發商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簽訂則您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相應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開發商並沒有相關的隱瞞等情形,您只是單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據認購書中退房相關約定交納違約金。若無約定,您可以和開發商積極溝通協商解決。

三、購買小產權房具有下面幾處風險:

1、因爲小產權房不具備國家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大都是當地村委會或者是鎮政府開具的產權證明,這些證明都是屬於無效證明,在法律上是得不到認可的,所以購買的小產權房得不到相關的法律保護,依然屬於違法建房一類。

2、小產權房無法正常上市流通,由於小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房產證明,所以並不具備進行房產的轉讓,繼承,受益等相關權力。

3、小產權房無法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因爲小產權房本身就不具備相應的產權,所以也就沒有過戶的權力。

4、小產權房享受不到應有的佔地,拆遷補償,如果遇到政府或者是需要佔地開發的情況,小產權房只能夠得到很少或者是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因爲我們要知道,小產權房的佔地使用權歸當地村委會或者是鄉政府所有,補償款會直接劃給當地的村委會或者是鄉政府,那麼他們會不會雁過拔毛,能給我們分多少,那都不好說了。

5、小產權房無法進行辦理相應的銀行抵押或貸款手續,因爲我們知道,去銀行辦理貸款或抵押時,需要向銀行提供房屋的合法權證,我們拿不出來這樣的合法證明,所以貸款,抵押也就無從談起。

6、戶口沒有辦法遷入,因爲購買的小產權房戶口無法遷入,所以購房人以及其子女也很難享受到當地的醫療以及教育資源。

7、政策的不確定性,由於現階段國家還沒有對小產權房產做出明確的處理規定,所以我們購買小產權房未知的風險也在變大。

一般情況下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是訂金可以退。不過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進行簽訂的購買合同,合同是違法行爲,是屬於無效的,個人想進行退回定金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開發商證件齊全,那麼定金不可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