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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賣掉後一個月,原房子被拆遷分得一千萬,能提出情勢變更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3.22W

房子賣掉後原房子被拆遷分得一千萬不可以提出情勢變更。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此問題中的情勢變動發生於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因爲清償而消滅之後,不成立情勢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房子賣掉後一個月,原房子被拆遷分得一千萬,能提出情勢變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