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體不同。侵佔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而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具有國家公職以員身份。
(二)客體不同。侵佔罪的客體是他人財產的所有權,而貪污罪的客體一般是公共財產所有權以及國家的廉潔制度。
(三)對像不同。侵佔罪的對像是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遺失物,而貪污罪的對像是公共財產。
(四)侵佔罪屬於不告不理罪,而貪污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