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
1、一個人出資,寫兩個人名字,視爲出資人對於未出資人房產份額的贈與,房子爲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未約定按份共有,可認定共同共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能協商的,按照協商的結果份。不能協商的,法院裁判時可能會考慮出資情況,判決出資一方適當多分。2、婚前兩人出資買房,寫兩個人名字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在房產登記證書上沒有約定份額的,分割的一般均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