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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溫費標準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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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溫費標準具體是什麼
上海高溫費標準具體是什麼
1、上海市高溫費每月200元,連發4個月從2011年開始,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爲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
2、不發高溫費員工可舉報或申請仲裁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並非只有企業職工才享有高溫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起(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4、上夜班不是拒發高溫費的理由高溫費發放的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爲室外、工作環境溫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還是上夜班等無關。
5、扣減缺勤職工高溫費應按制度執行對於請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職工的高溫費,原則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溫費標準月高溫費標準200元21.75天9.2元方法一:當月高溫費日高溫費標準當月出勤日方法二:當月高溫費月高溫費標準-日高溫費標準請假天數以上兩種辦法,單位可在規章制度中自主規定,但應明確統一操作辦法,並與並使加工資、加班工資等支付辦法相銜接。
6、高溫費不能計入最低工資職工每月實際拿到手的錢,在扣除高溫費等項目後,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190元
7、勞務派遣工同樣享受高溫津貼
8、多發高溫費應兼顧公平合理原則
9、高溫費和清涼飲料不能“二選一”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清涼飲料不得充抵高溫費高溫費應以現金形式發放。
10、高溫津貼不能替代職工的休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