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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是否可以幫開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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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是否可以幫開收入證明
離職後是否可以幫開收入證明
收入證明是需要由職工離職的單位開具的,上面應當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
因爲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