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爲3各月
1.發生工傷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假設職工是在受傷5個月後提出工傷申請)。2.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後,勞動部門可以根據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受理。
如果勞動部門受理了申請並在60日內作出了工傷認定結論。 第二步,工傷受理的行政訴訟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如果出現發回重新審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時6個月)
1.勞動者對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勞動部門受理其工傷認定的申請。2.我們假設職工在1個月後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一審的審判期限爲3個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行政訴訟二審的審判期限爲2個月。
以上是工傷賠償仲裁前置嗎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