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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见值班律师适用条件有哪些?

栏目: 刑事诉讼 / 发布于: / 人气:1.04W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约见值班律师的条件是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时,嫌疑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

约见值班律师适用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规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情形有: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制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值班律师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被约进的,但是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本身是没有辩护律师或者是因为经济困难,无法聘请辩护律师,且没有其他组织为其指派公益律师来进行为其辩护。值班律师会完整的解答被告人的相关权利以及义务,也会根据事实情况来为被告人进行相应的辩护,但是辩护是会从事实来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