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有哪些?

栏目: 贪污受贿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9.14K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有哪些?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有哪些?

1、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2、关于收受干股问题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3、关于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

对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是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关于收受干股问题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推荐内容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办信用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办信用卡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给宝宝讲故事有哪些常见问题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哪些规定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光子脱毛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