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栏目: 经济犯罪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1.31W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从理论上讲、二者容易区分,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相混淆。以假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药作为骗取对方信任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其假药并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以定诈骗罪为宜。

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1)敲诈勒索罪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诈骗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并非构成本罪的要件。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就是属于骗取他人的钱财,但这种行为与诈骗罪也是有一定的区别,不仅在客体方观不同,在客观方面也是不一样的,而且生产、销售假药所存在的处罚的标准要比诈骗罪处罚的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