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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栏目: 工伤赔偿标准 / 发布于: / 人气:1.73W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

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书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计算的,员工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公司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也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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