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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

栏目: 社保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1.9W
失业后公积金怎样领取
根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屋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屋,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屋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屋,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