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