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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意思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7.95K

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意思

特别是职场新人,不能根据当初人才招聘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的工资额为准的,因为工作人员有可能说的是单位基层职工的平均工资,而且现在职工的工资结构比较多,因为一年当中除了固定工资还有其他各种福利津贴的,可有些职工就是不理解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意思?一般工资都是包括奖金,补贴,加班费,绩效工资等这些内容的。

一、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意思?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件工资;

2、奖金;

3、计时工资;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相关知识: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由此可见,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也并不难理解的,比如公司给我们承诺的是5000元的工资,但这5000元肯定不是每个月的保底工资,而是把福利补贴也算进去以后的,有些公司会更加明确的写到扣完了各种税费以后的实际工资所得,但是工资有绩效工资组成的话,肯定在书面合同中也没办法写得特别明确,这个根据绩效完成的好坏程度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