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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户口可以跟土地使用证吗?

栏目: 户口 / 发布于: / 人气:1.48W

户口迁移在现在是普遍发生的事情了。因为常常会有人在外打工挣钱,然后想要在其他城市长期居住,这时候就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所以了解户口迁移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办理迁移户口可以跟土地使用证吗,还是还不要其他材料?让我们一起往下继续了解。

迁移户口可以跟土地使用证吗?

迁移户口可以跟土地使用证吗?

只要土地使用证不能(购房入户)迁移户口(以浙江省为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一)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下同)、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实行省内户口自由迁移。本省籍公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以在除杭州市城区以外的本省范围内城镇地区自由迁移户口。本县(市、区)范围内人员进城镇落户的,可以进一步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

这个问题已经都得到解答,答案就是迁移户口不可以跟土地使用证一起用。在办理迁移户口时需要的是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证明、收据等等材料证明去到当地的村委会盖据迁移户口同意书的章然后一起提交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行了,只有土地使用证书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