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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栏目: 户口 / 发布于: / 人气:3.04W
时间:2023-12-05 01:33:02浏览:3308次来源:本站小编整理一般来说,在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所需要的条件是:配偶一方是北京户口并且双方结婚满10年以上且年满45周岁、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北京相关企业签订公司相关业务对口、北京人事局审批的公司人才引进。
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

不是有房产就可以办理北京户籍的。

1、配偶一方是北京户口结婚10年以上年满45周岁可以投靠

2、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北京企业有进京指标的签订三方协议,并且是北京紧缺专业,与公司业务对口。公司给办。

3、博士学历或者拥有高级职称去**公司上班,公司帮助办人才引进,需要北京人事局审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北京市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综上所述,由此看来办理这个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话是需要一定的条件,不过每个地方办理当地常住户口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大家如果有需要办理的话最好还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好相关办理条件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