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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长病假复工规定是怎样的

栏目: 病假 / 发布于: / 人气:2.61W

我们经常在生活当中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在任何情况之下,肯定本人的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如果是一些简单的头疼脑热的话,短期病假就可以,不过有一些疾病,可能员工就需要请长病假,在长病假结束以后肯定还要复工的。那么,在我国长病假复工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长病假复工规定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长病假复工规定是怎样的?

短期病假直接复工,长期病假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交医疗机构证明。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规定

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的规定,如果员工是短期病假的话,那么直接复工就可以。不过如果员工请的是长期病假的话,在长期病假结束以后回到用人单位要求复工的话,情况就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了。因为长期病假,用人单位可能会需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果职工本人难以胜任原岗位的话,可以调换岗位。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