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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栏目: 收养赡养 / 发布于: / 人气:1.91W

很多时候收养孩子的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进行收养的,当然,这还需要想要收养孩子的夫妻满足一定的条件。但实践中有的未婚男子也想收养孩子,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一、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怎么解除收养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以达成解除协议为原则,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解除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为收养人的未婚男子,只要其能够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其实不管是谁,想要收养孩子的,那么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只不过,相对来讲可能夫妻能够比较顺利的办理收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银川律师。

Tags:收养 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