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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栏目: 财产分割 / 发布于: / 人气:1.77W

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首先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是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是一方财产,不参与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屋补贴、住屋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农村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离婚如何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如何分割,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屋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这类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离婚财产方面的分割,应当是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可以由法院来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是根据《婚姻法》当中的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的。不管怎么样都必须要为相关的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