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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医疗期的时间是多久

栏目: 平均工资 / 发布于: / 人气:1.99W

事实上多数的员工都根本不会在请病假的这件事情上撒谎的,反而多的都是那些为了完成当前的业绩而坚持带病在岗的这种情形,况且为了卡住泡病假的这种情况,专门对医院开病假条也有了立法监督。与此同时,个人觉得职工还是有必要全面的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医疗期,规定的从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医疗期和工作年限是紧密相连的。

劳动合同法的医疗期的时间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的医疗期的时间是多久?

1、医疗期的期限

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需要指出的是,在计算医疗期时不同医疗期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

二、医疗期的待遇如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 ,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能够清晰的感觉到医疗期的时间长短不是简单的能够一概而论的,在此期间就知道了工龄的长短是会影响到医疗期的,比如说工龄在五年以上的,可以有连续六个月的病假,但需要连续休息这么久的,除非是有什么重大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