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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房转租该如何办理

栏目: 房屋租赁 / 发布于: / 人气:1.35W
居住用房转租该如何办理
律师解析:办理居住用房转租时,居住人应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
签订的转租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明确约定第三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合同日期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