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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是一样的吗?

栏目: 房屋买卖 / 发布于: / 人气:2.06W

一、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是一样的吗?

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是一样的吗?

显然是不一样的,网签是开发商或中介单位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往前的进度。备案是开发商在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买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开发商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屋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屋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无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二手房都可以进行网签。

二、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一般是一手房进行备案。

《民法典物权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本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

对于房屋交易的具体法规在法律上有相关多的限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发现房屋交易的一房多卖的情况,相关情况是需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房屋交易情况来认定的,特别是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