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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栏目: 房屋买卖 / 发布于: / 人气:3.22W
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有些地区出台了一些限购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违反限购政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二十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将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限购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不符合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况,则不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