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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栏目: 房屋买卖 / 发布于: / 人气:1.92W

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当购房者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购买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如果出现了购买时房产销售者承诺的房产面积或约定面积与房产登记面积不一致,就是存在误差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购房者都能退房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合同的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允许发生误差的。当然,开发商为了防止退房现象出现,购房合同中关于出现面积误差的退房条款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

因此在房产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屋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屋价款利息。

二、不能退房怎么办 ?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不能退房或购房者不退房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屋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也就是存在面积误差,这个时候对屋价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否能要求退房,还需要看实际误差的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如果此时误差面积超过了3%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换言之没有超过这个比例的话则就不可以退房,不过通常会根据实际的面积来重新确定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