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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栏目: 二手房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3.99K

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售自己的第一套房产,重新购买新的房子了。所以,目前各省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非常火热的,不过,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购房纠纷的也不在少数,大家在求购二手房的时候,千万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注意审核卖方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应注意房屋是否归卖方所有,其是否有权利处置该房屋,因此购房者应严格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2、注意所购房屋上是否存在其他优先权利。

例如,购房者应注意是否有承租人承租所购房屋且承租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所购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房屋是公房,公房原单位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等,从而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甚至无法有效取得房产。

3、注意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检查。

购房者在对房屋质量进行查验的同时,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及相关管线的具体情况,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4、注意房屋上户口的迁移。

根据目前的户籍政策,通俗来讲,房屋和户口的关系属于“一个萝卜一个坑”,因此,只有在原业主户口全部迁出后,新业主的户口才能迁入,因此,对于有落户需求的购房者,除应当查看户主的户口簿并前往政府部门核实户籍信息外,为全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待房屋上所对应的户口全部迁出后再行支付相应房款。

二、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不仅在长春,在哪里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要审核户主的资格、产权证、相关费用等。当然,小编这是给大家介绍的二手房注意事项,如果大家想要搜寻长春二手房交易的具体信息的话,可以在其他网站详查,本站具体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