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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注意事项

栏目: 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58W

公积金买房注意事项有:
1,首先购房者在申请银行贷款前,切不可动用公积金。因为公积金存储余额跟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很大联系的,如果的公积金账户上没有余额,那么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是零,也就意味着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出租住屋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2,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借款人可携带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3,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严格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还款,待还贷满一年后在提出提前还贷的申请,且还款额要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在还贷期间,如果出现还款难的现象,应该先和银行协商,去银行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核批通过后,再受理借款人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屋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屋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屋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购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