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