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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节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栏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52W
什么情节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律师解析:以下情节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更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