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屋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