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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

栏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3.78K

请问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二线城市的屋价也变的越来越高。很多外来打工子弟无法承受高昂的屋价,只能选择租住屋屋。近年来,租售同权的概念被提出,引起了社会上的讨论。但是大家并不理解租售同权的含义以及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小编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

“租售同权”中的“权”大体包含哪些内容,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发布的文件《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屋租赁市场的通知》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是: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屋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可见,9部委文件并没有明确指出租售同权的“权”包含哪些权利,只是笼而统之地称之为“相关公共服务”。

更进一步讲,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包括: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屋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的81个项目”。

其中,“公共教育”位列首位。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大环境下,公共教育也成为附加在产权房上最关键的公共服务。

以至于全国首次提出“租售同权”的城市——广州市政府在《加快发展住屋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具体措施的第一条即是“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并且,这一措施的责任部门直接由市教育局牵头。

由此可见,尽管“租售同权”的“权”是指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权利,但相对于其他公共服务,子女教育权无疑是购房群体最为关注的“权利”,这也是购房者与租房者差异最大的权利。

三、租售同权有哪些影响?

可以预见,一旦“租售同权”在某一城市全面落地,势必将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住屋租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首先,“租售同权”和住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影响。

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住屋租赁市场,将显著提高住屋的总体供应量。如《北京市 2017-2021年及 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确未来五年内全市计划供应租赁住屋 1300公顷,其中2017 年供应租赁住屋 227 公顷。上海市也在加大对租赁住屋的供地力度,其他住建部选定的广州、深圳、厦门、南京等12个试点城市也都有加大租赁住屋的供地计划。

另一方面,“租售同权”将较大程度上削减部分居民购买产权房的紧迫性。过去十余年内,房地产市场中“学区房”之所以屡屡被爆炒,根源在于产权房上附加的子女受教育权利。一旦“租售同权”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教育需求而创造的住屋刚性需求。

对于屋价而言,“租售同权”无疑将对整体屋价形成一定的压力,特别是因“学区房”虚涨的部分存在一定的回落风险。

其次,“租售同权”和机构化住屋租赁企业的发展,将可能对房租形成较大的上涨压力。其影响过程大体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租售同权”中“权”的租金溢价。在大多数城市,房租仅反映了住屋居住功能的价格,并没有附加城市公共服务的溢价。一旦“租售同权”实施后,租户享受租赁住屋上附加的公共服务溢价,将在房租上体现出来。比如,租赁房每六年一个学位,通过充分的市场交易后会有一个合理的估价,该价格将分期折算到房租上。因此,不同学区的租赁住屋的房租溢价将会有差异。

二是住屋自有率的下降,伴随着房租的上涨。当前,我国住屋租赁市场是完全充分竞争的市场,房租价格完全反映了租赁房屋的供需关系和居民的购买力增长情况。然而,租售同权后,租房需求会增加,同时租赁住屋的供给方市场集中度会上升,机构化租赁企业的出现,则会提升房企的定价权。

以上,就是关于租售同权有哪些权利以及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全部解答。租售同权一定程度上给予了租房者更高的待遇,有利于发展住屋租赁市场。但是,租售同权也会使屋价和租金形成一定的涨幅,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住屋自有率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