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一方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属于夫妻债务 |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

栏目: 法律常识 / 发布于: / 人气:2.48W

导读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一方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属于夫妻债务

社会交往的费用种类很多,合理的请客吃饭、朋友聚餐这些都算是社会交往中必要的费用,本条强调了费用的正当性,所以用此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法官和社会的普遍认知。

情形分析

社会交往的费用种类很多,合理的请客吃饭、朋友聚餐这些都算是社会交往中必要的费用,本条强调了费用的正当性,所以用此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法官和社会的普遍认认知。

参考案例

张男李女为夫妻,张男侄女上大学来到张男所居住的城市,目前张男与李女的家里已穷到揭不开锅,为了请侄女吃饭,张男只好向邻居王某借款200用来请侄女吃饭。该200元的借款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决方法

第一步: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进行协商,能达成协议的,则按照协议进行分担。

第二步:协商不成,原告起诉

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三步: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收集有利于自己对共同债务的分担的证据,例如:债务的用途、借款转账的单据等。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开庭审理

双方经过法院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将开庭审理该案件。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的争议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