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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参加吗 | 公安局处理酒驾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1.83W
公安局处理酒驾,受害人参加吗
公安局处理酒驾,受害人参加吗
可以选择不参加。
1、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醉驾嫌疑人在醉驾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的,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通知受害人参加庭审的旁听,受害人可以不参加;受害人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以民事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不能参加的,可以授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