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关于面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