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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产权办理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6.19K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产权办理
经济适用房产权过户怎么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屋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屋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住屋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屋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屋;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屋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屋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