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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年休假和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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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年休假和产假
休完产假后能否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产假并不在以上的五种情形之列,所以是可以在休产假之后休年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