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减免?

栏目: 经济适用房 / 发布于: / 人气:1.38W

土地使用税是使用土地的个人和单位应依法缴纳的一种税收,它是根据使用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城市规模的大小来计算的。在土地使用税的缴纳过程中,国家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土地制定了税收减免政策,那么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在减免范围?本站小编将在下 文中为您说明。

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减免?

一、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减免?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88年国务院令第17号)

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交。 所以,如果土地用于养殖业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不需要缴纳的,它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之内。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仅限于城镇土地的使用者,使用农村土地并不涉及该税收的缴纳,规模越大的城市,所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也就越高,各地区还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调整土地使用税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