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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居住承诺书

栏目: 公租房 / 发布于: / 人气:1.38W
公租房居住承诺书

倡议书指的是由某一组织或社团拟定、就某事向社会提出建议或提议社会成员共同去做某事的书面文章。它作为日常应用写作中的一种常用文体,在现实社会中有着较广泛的使用。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所以,其对象十分广泛。广泛的群众性是倡议书的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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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屋,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屋,是一个国家住屋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屋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屋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屋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屋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屋难以成为租赁住屋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屋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屋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屋。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

但是,在公有居住屋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