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四条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