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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

栏目: 专利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39W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