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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什么?

栏目: 破产债权债务 / 发布于: / 人气:1.52W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发生的一种财产上请求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五个种类,下面是本站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什么是破产债权,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破产债权是什么?

一、破产债权概念简述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二、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的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

(2)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

(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实际受偿。

由此可见,破产债权是不同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这种权利需要依法申报登记,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本站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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