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立案標準

欄目: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 發佈於: / 人氣:2.34W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立案標準

(一)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