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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必須本人去籤合同嗎

欄目: 公租房 / 發佈於: / 人氣:2.33W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公租房必須本人去籤合同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租房合同必須房主本人籤嗎

必須。根據《合同法》租房籤合同的時候不是房主本人籤,屬於無效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協議應注意的問題: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爲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